臺南法院 112意60985丙

臺南市佳里區東勢角段655-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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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6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6
保證金:
3
總坪數:
3.3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3.3 坪
總現值:
19.6 萬
拍後增值:
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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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東勢角段 655-2地號,面積 141.2 m2,持分 2948/37779,14.6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3,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6萬/坪,停拍
停拍,2024/1/8,停拍
1拍,2024/2/27,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應買,2024/4/11~2024/7/10,總底價 16.2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34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7月13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拍賣土地現為馬路。又據鑑價報告所 載,拍賣土地屬道路用地,現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2.
本件不動產共分三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於拍定前指定開標順 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有其中一標別或數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 償全部債權額、稅捐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縱有投標,亦不 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六、依土地謄本所載,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33元、複丈費200元、書狀費, 繳清後發狀,請投標人注意。
3.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屬「道路用地」,道路用地: 1.土地係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符合內政部87.6台
4.
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 規定。應徵收而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2.無依都市計畫法第30規定獎 勵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 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 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5.
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拍賣,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投標人請自行 查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 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 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 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 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 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 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 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 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 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東勢角段 655-2地號
141.2 m2 × (2948/37779) × 17,755 元 - 14.6 萬元
= 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2拍 不點交
15.4 坪 / 6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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