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光97279

桃園市新屋區華興路475巷201弄127號

應買 點交 停拍 清償
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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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4 ~ 2024/08/03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51.6
保證金:
290.4
總坪數:
81.8
坪單價:
17.7萬/坪
持分地坪:
63.1 坪
公告建坪:
81.8 坪
總現值:
171.1 萬
拍後增值:
-69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81.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石磊子段水流小段 415-2地號,面積 1,669 m2,持分 1/8,870.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桃園市新屋區華興路475巷201弄127號,建號 448,持分 1/1,581.2 萬
一層:70.83二層:68.96三層:68.58屋頂突出物:18.14合計:226.51 陽台26.84,雨遮17.19 (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宅(附屬樓梯間))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1,總底價 2,268萬,保證金 453.6萬,坪單價 27.7萬/坪,流標
2拍,2024/3/7,總底價 1,814.4萬,保證金 362.9萬,坪單價 22.2萬/坪,流標
3拍,2024/4/25,總底價 1,451.6萬,保證金 290.3萬,坪單價 17.7萬/坪,流標
停拍,2024/5/29,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據本院查封筆錄及民國112年11月3日履勘筆錄所載債務人在場表示自行居住使用,屋內二至三 樓樓梯間有些壁癌,建物地下室有停車位。另依鑑定報告所示本件拍賣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為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建物所在之社區名稱為花澗集社區。本件建物拍定後依 現況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徵求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3.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4.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徵收或協議價購等)請應買人 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 請求撤銷拍定。又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 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 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 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 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 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 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並洽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由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5.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石磊子段水流小段 415-2地號
1,669 m2 × (1/8) × 8,200 元 - 870.4 萬元
= -69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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