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良24895丙

苗栗縣頭份市濫坑段33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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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7.5
保證金:
41.5
總坪數:
744.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44.1 坪
總現值:
235.8 萬
拍後增值:
2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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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頭份市 濫坑段 331地號,面積 1,552 m2,持分 1/12,11.6 萬
2.
苗栗縣 頭份市 濫坑段 799-2地號,面積 27,967 m2,持分 1/12,195.9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3,總底價 360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7.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4/4/30,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應買,2024/5/14~2024/8/13,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停拍,2024/5/18,停拍
法院筆錄 (15)
1.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2.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不動產有設定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4.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5.
民國112年10月16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
6.
799-2地號土地為 雜木林,無可達。
7.
112年10月24日債權人陳報,本件
8.
799-2地號土地上皆為灌木林,無路 可達。
9.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
10.
799-2地號土地整體現況主要為雜竹雜木林、 部分雜草、部分種植作物(無臨路)。
11.
上開土地上之作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 訴訟解決。
12.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3.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5.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頭份市 濫坑段 331地號
1,552 m2 × (1/12) × 4,000 元 - 11.6 萬元
= 40.1萬元
2.
苗栗縣 頭份市 濫坑段 799-2地號
27,967 m2 × (1/12) × 790 元 - 195.9 萬元
= -1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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