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1誠17023甲

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50號

特拍 不點交 得標 8.8888萬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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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5/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5.5
保證金:
3.1
總坪數:
3.6
坪單價:
4.3萬/坪
持分地坪:
1.9 坪
公告建坪:
3.6 坪
總現值:
6.9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3.3 坪
附建坪:
0.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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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逢甲段 697地號,面積 101.6 m2,持分 1/16,10.3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50號,建號 598,持分 1/8,5.2 萬
1層:86.39合計:86.39 平台7.87 (2層樓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30,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2拍,2024/3/5,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3拍,2024/3/26,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應買,2024/4/3~2024/7/2,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 111年8月16日、112年3月24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在場,屋內有祖先牌位及神像擺 設,傢俱齊全,客廳天花板有漏水情形,廚房天花板油漆剝落嚴重。據債務人陳報,本件執 行標的現由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其未居住於此,另本件執行標的曾因地震造地板有些微龜 裂情形,且有漏水、滲水或潮濕情形。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598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非全部),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本 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 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 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逢甲段 697地號
101.6 m2 × (1/16) × 10,900 元 - 10.3 萬元
= -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4 ~ 2024/10/3
應買 不點交
4.4 坪 / 40.5 萬
2024/7/10
1拍 不點交
4.9 坪 / 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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