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2屏金職辰477

屏東縣恆春鎮德和段11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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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8 ~ 2024/06/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8
保證金:
10.8
總坪數:
192.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92.4 坪
總現值:
82.7 萬
拍後增值:
2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德和段 118地號,面積 3,179.4 m2,持分 1/5,53.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6.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67.2萬,保證金 13.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53.8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作物(芒果樹)及其他雜草木,惟現由何人佔有使用情形不明,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參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拍賣標的有無因地震、颱風等天災(如921地震、莫拉克颱風)之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六、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102年4月8日收件屏恆字第17190號,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內容詳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30元、書狀費80元,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5.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德和段 118地號
3,179.4 m2 × (1/5) × 1,300 元 - 53.8 萬元
= 2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特拍 點交
174.2 坪 / 55.4 萬
2024/7/17
特拍 不點交
1.8 坪 / 4 萬
2024/7/17
特拍 不點交
3.9 坪 / 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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