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2年7月11日進行查封,目前由債務人孫竫茹之友黃柏豪、其家人及其父黃勝明借住,黃柏豪稱房屋有裂 痕。依鑑定報告記載,標的屋齡為50年,土地坐落位置為都市計畫內,鄰近廟宇港龍宮。 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編號3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 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 價繳清事宜。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