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晴78973

桃園市龍潭區龍源段14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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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7.9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63.4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63.4 坪
總現值:
201.1 萬
拍後增值:
7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龍源段 140地號,面積 3,142.4 m2,持分 1/15,127.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4,總底價 222萬,保證金 44.4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77.6萬,保證金 35.5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142.1萬,保證金 28.4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9~2024/6/28,總底價 142.1萬,保證金 28.5萬,坪單價 2.2萬/坪,停拍
停拍,2024/6/20,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無門牌,經鄰居表示門牌為龍潭區 石崎子路9鄰12號,可能整編過)、樹林占用,經鄰居表示,該建物應該是 土地共有人居住使用中,惟占有權源不明。
2.
以上情形係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不動產之所在位置,並依現場觀察所得之 狀況所作成,至於不動產實際之位置、其上究有無建物或其他工作物或其 他之物占用,仍應依地政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拍 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上 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拍賣之範圍,拍定 後應自行向占用人協商解決。
3.
優先承買權: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屬公同共有關係,其優先承買權之行使,應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共同為之或提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龍源段 140地號
3,142.4 m2 × (1/15) × 9,600 元 - 127.9 萬元
= 7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7
1拍 部分點交
1,196.4 坪 / 67,176 萬
2024/7/17
1拍 點交
3,535.3 坪 / 27,5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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