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08宙23587一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41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清償
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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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1 ~ 2024/09/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4.6
保證金:
61
總坪數:
164.4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164.4 坪
總現值:
474.8 萬
拍後增值:
17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平鎮區 六和段 418地號,面積 326.3 m2,持分 1205/10368,100.5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平鎮區 六和段 432地號,面積 1,001.7 m2,持分 805/20736,41 萬
(道路用地 )
3.
桃園市 平鎮區 六和段 902地號,面積 20,486.2 m2,持分 945/41472,163.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0/12/2,總底價 476萬,保證金 95.2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3拍,2021/1/13,總底價 304.6萬,保證金 61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停拍,2024/6/19,停拍
法院筆錄 (13)
1.
本件依本院108/6/4執行筆錄所載,418地號為數棟建物佔用,門牌為「民 族路雙連二段1之
2.
1之
3.
3號」房屋;432地號為道路及數棟建物佔用, 門牌為「民族路雙連一段
4.
191號」房屋;902地號為農田及數棟建物佔 用,門牌為「雙榮路279巷66號、14巷209弄
5.
163號」房屋」。
6.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 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皆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 後不點交。
7.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8.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46,400元,以應買之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出先後時,以抽籤決定之。
9.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10.
本件標的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 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就其共有 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且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 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 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 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情形,則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 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 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
12.
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13.
本件各地號拍賣標的,其中數標的地號若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地號標的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 拍定地號標的,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平鎮區 六和段 418地號
326.3 m2 × (1205/10368) × 30,221 元 - 100.5 萬元
= 14.1萬元
2.
桃園市 平鎮區 六和段 432地號
1,001.7 m2 × (805/20736) × 30,202 元 - 41 萬元
= 76.5萬元
3.
桃園市 平鎮區 六和段 902地號
20,486.2 m2 × (945/41472) × 5,200 元 - 163.2 萬元
= 7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1
3拍 不點交
15.1 坪 / 320 萬
2024/7/23
2拍 不點交
59.8 坪 / 1,424.8 萬
2024/7/25
1拍 不點交
39.3 坪 / 6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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