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2毅45802

嘉義縣大林鎮吉林里14鄰中山路17巷1弄1之1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3.6
  • 292 點閱
  • 0 列管
  • 2024/5/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7 ~ 2024/08/16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53.6
保證金:
0.7
總坪數:
12.1
坪單價:
12.7萬/坪
持分地坪:
12.6 坪
公告建坪:
12.1 坪
總現值:
61.8 萬
拍後增值:
-7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7.5 坪
增建坪:
4.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大林鎮 平林段 476地號,面積 125.3 m2,持分 1/3,135.2 萬
建物 (2)
1.
嘉義縣大林鎮吉林里14鄰中山路17巷1弄1之1號,建號 315,持分 1/3,12.1 萬
一層:37.16二層:37.16合計:74.32 (2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嘉義縣大林鎮吉林里14鄰中山路17巷1弄1之1號,建號 315棟次4,持分 1/3,6.3 萬
3層:37.16合計:37.16 第3層鐵骨造涼棚5.28 (第3層鐵骨造置物室)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13,總底價 189.3萬,保證金 0.7萬,坪單價 15.7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170.6萬,保證金 0.7萬,坪單價 14.1萬/坪,流標
3拍,2024/5/8,總底價 153.6萬,保證金 0.7萬,坪單價 1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不動產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
2.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測量,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無 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之編號2建物尚占用同地段
4.
484地號他人之土地,面積以實測為準,占用責任 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被訴請拆除之危險由拍定人負擔,投標人請注意。
5.
本件建物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其 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據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函送112年10月16日房屋現況調 查表記載,債務人之母稱無上開情事,經通知債務人陳報而債務人未陳報,有無上開情事,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銷拍賣。
6.
標的為合併拍賣者,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須就其得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承買,不 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且有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無 優先承買權之標的一併行使承買權,不得僅就拍賣標的之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 同標標的,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買受,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承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應以 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拍賣之編號2建物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又該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請投標人注意。又 不動產有無增建或有無占用鄰地,買受人、承受人應自行查明解決,本院不代為處理。且是 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 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 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 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大林鎮 平林段 476地號
125.3 m2 × (1/3) × 14,800 元 - 135.2 萬元
= -7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9
2拍 不點交
77.5 坪 / 1,240.8 萬
2024/7/23
1拍 不點交
5.8 坪 / 24 萬
2024/7/23
1拍 不點交
8.2 坪 / 30.8 萬
2024/7/24
2拍 不點交
7.2 坪 / 69.2 萬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嘉義縣大林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