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1乾42860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3巷68弄42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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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6 ~ 2024/08/05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01.4
保證金:
20.3
總坪數:
8.9
坪單價:
11.4萬/坪
持分地坪:
3.6 坪
公告建坪:
8.9 坪
總現值:
21.6 萬
拍後增值:
-6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8.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九座段 899地號,面積 47.1 m2,持分 1/4,85.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3巷68弄42號,建號 794,持分 1/4,9 萬
一層:31.03二層:31.03合計:62.06 (住家用二層加強磚造)
2.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3巷68弄42號,建號 暫編1019,持分 1/4,7.3 萬
第一層:13.64第二層:13.64第三層:28.48合計:55.76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125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4/3/20,總底價 112.5萬,保證金 22.5萬,坪單價 12.6萬/坪,流標
3拍,2024/4/24,總底價 101.4萬,保證金 20.3萬,坪單價 1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況如下,請應買人注意、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應買:
2.
794建號建物為債務人母親居住,並於該址經營雜貨店,執行人員入內觀察房屋內部有使用痕跡,
3.
三樓分別有3間及2間房間。嗣債權人陳報之屋內照片影本顯示房屋內部內堆 置諸多雜物。
4.
1019建號建物為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 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
5.
土地、建物之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買受全部拍賣標的。
6.
本件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8.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又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需就全部之標的一併承買。共有人投標時,應提 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六、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 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 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九座段 899地號
47.1 m2 × (1/4) × 18,400 元 - 85.1 萬元
= -6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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