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2年12月26日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
2.
79-3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三路20-5號』建物(以下簡稱20-5號 建物)西方約49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3.
82-2地號:位於20-5號建物西方約43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4.
85-1地號:位於 20-5號建物西方約25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等語。 本件僅拍賣土地(3筆)應有部分。上揭20-5號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又系封土 地上倘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上開20-5號建物及其 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 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民國113年1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勘估標的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 地、林業用地。無臨路。土地呈不規則形狀,地勢呈陡坡。地區未來發展潛力 稍差。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差。大眾運輸條件:差。」等語。 拍定後均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應賣,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4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