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3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541-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6.7
  • 125 點閱
  • 1 列管
  • 2024/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7
保證金:
9.4
總坪數:
24.2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4.2 坪
總現值:
59 萬
拍後增值:
12.3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1-2地號,面積 1,194 m2,持分 2/120,10.9 萬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1-4地號,面積 369 m2,持分 2/120,6.4 萬
3.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1-7地號,面積 3,238 m2,持分 2/120,29.4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3/6,總底價 90.5萬,保證金 18.1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72.5萬,保證金 14.5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58.2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應買,2024/4/26~2024/7/25,總底價 58.2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41─4地號土地為數間建物之騎樓,541─2地號土地為香蕉樹、空地、數棟建物坐落541─7地號土地為數棟建物坐落,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建物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3.
基地出賣時:建物所有權人如有法律規定之優先承買權(如租地建物等),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應提出證明),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六、耕地拍賣依土地法第107條規定,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1-2地號
1,194 m2 × (2/120) × 6,300 元 - 10.9 萬元
= 1.6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1-4地號
369 m2 × (2/120) × 20,200 元 - 6.4 萬元
= 6萬元
3.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1-7地號
3,238 m2 × (2/120) × 6,300 元 - 29.4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7
3拍 不點交
37.3 坪 / 73.8 萬
2024/7/18
2拍 點交
8.9 坪 / 17.8 萬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土庫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