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2桃金職七253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段上槺榔小段112-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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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6.6
保證金:
21.4
總坪數:
32.4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32.4 坪
總現值:
79.3 萬
拍後增值:
-2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槺榔段上槺榔小段 112-1地號,面積 1,930 m2,持分 1/18,106.6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3/13,總底價 185萬,保證金 37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2拍,2024/4/3,總底價 148萬,保證金 29.6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3拍,2024/5/2,總底價 118.4萬,保證金 23.7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應買,2024/5/7~2024/8/6,總底價 118.4萬,保證金 23.7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法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上有部分為道路、空地、雜林,另有2間無門牌磚造建物部分占用。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及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拍賣標的上所設定之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4.
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拍賣標的上之建物,如有符合民法第426條之
7.
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標的上所設定之地上權,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六、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槺榔段上槺榔小段 112-1地號
1,930 m2 × (1/18) × 7,400 元 - 106.6 萬元
= -2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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