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勇65791一

高雄市內門區中新段4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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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0 ~ 2024/09/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6
保證金:
18
總坪數:
651.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651.6 坪
總現值:
78.9 萬
拍後增值:
-1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內門區 中新段 413地號,面積 8,784.8 m2,持分 1/7,51.2 萬
2.
高雄市 內門區 中新段 414地號,面積 7,798.3 m2,持分 3/28,35.2 萬
3.
高雄市 內門區 中新段 432地號,面積 445.1 m2,持分 1/7,3.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10,總底價 140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5/8,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6/12,總底價 89.6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如備註。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標於民國112年11月16日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地政人員指界稱,
4.
432地號土地上為雜樹林,414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占用,另有部分為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標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 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 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 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 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內門區 中新段 413地號
8,784.8 m2 × (1/7) × 180 元 - 51.2 萬元
= -28.6萬元
2.
高雄市 內門區 中新段 414地號
7,798.3 m2 × (3/28) × 660 元 - 35.2 萬元
= 19.9萬元
3.
高雄市 內門區 中新段 432地號
445.1 m2 × (1/7) × 180 元 - 3.2 萬元
= -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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