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1宙39331一

桃園市大溪區信義段172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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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1 ~ 2024/09/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0
保證金:
576
總坪數:
2,114.6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114.6 坪
總現值:
5,312.6 萬
拍後增值:
2,43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信義段 1725地號,面積 13,980.7 m2,持分 1/2,2,880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20,總底價 4,500萬,保證金 900萬,坪單價 2.1萬/坪,停拍
停拍,2024/3/13,停拍
2拍,2024/5/15,總底價 3,600萬,保證金 720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依本院111年6月30日查封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拍賣標的1725地號 土地位於鴻禧山莊社區警衛室(大門入口)附近,目測所及及依航照圖顯 示均為雜林。
2.
另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拍賣標的1725地號為山 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且其他登記事項有登載「依據桃園縣政府94年 12月15日府地用字第0940352481號函辦理註記,限依其所核定之大溪鴻禧 山莊開發計劃書內容(生態保護區)使用」之註記,投標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725地號土地有無因上開註記或其使用分區、類別,而有使用分區權利之 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 拍定。
3.
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覆,本標拍賣標的土地領有
4.
桃縣工建使字 第其0058號雜項使用執照,請投標人注意。
5.
本標拍賣標的為土地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7.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800,000元,以應買之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出先後時,以抽籤決定之。
8.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信義段 1725地號
13,980.7 m2 × (1/2) × 7,600 元 - 2,880 萬元
= 2,43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8
特拍 不點交
33 坪 / 138.3 萬
2024/7/18
特拍 點交
49.2 坪 / 207.4 萬
2024/7/25
1拍 不點交
243.9 坪 / 8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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