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土2一

彰化縣芬園鄉新舊社段145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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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0 ~ 2024/08/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7
保證金:
0.9
總坪數:
23.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3.4 坪
總現值:
7.7 萬
拍後增值:
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舊社段 1451地號,面積 28,445.6 m2,持分 1/450,3.6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舊社段 1454地號,面積 6,404 m2,持分 1/450,1.1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20,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5/2,總底價 5.8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本件標的
2.
1454地號土地相連,1451地號土地有臨路,1454地號土地未臨路,現況種植雜木林,部分種植果樹。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作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3.
1454地號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均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惟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餘仍歸拍定人買受。優先承買權經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先承買權承買而未能全部得標為由,向法院請求撤銷拍定。
5.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登記。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萬柒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舊社段 1451地號
28,445.6 m2 × (1/450) × 1,000 元 - 3.6 萬元
= 2.7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舊社段 1454地號
6,404 m2 × (1/450) × 1,000 元 - 1.1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7
特拍 部分點交
289.2 坪 / 592.9 萬
2024/7/17
特拍 部分點交
184.5 坪 / 377.9 萬
2024/7/17
特拍 部分點交
160 坪 / 331.3 萬
2024/7/17
特拍 不點交
247.5 坪 / 88.7 萬
2024/7/23
1拍 不點交
376.1 坪 / 160 萬
2024/7/30
2拍 點交
339.1 坪 / 434.2 萬
2024/7/30
2拍 點交
206.7 坪 / 264.7 萬
2024/7/30
2拍 點交
182.3 坪 / 233.4 萬
2024/7/30
2拍 點交
62.6 坪 / 8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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