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12年3月21日指界時發現
2.
459地號土地係位於龍佳汽車(門牌號碼為新北 市三重區重陽路3段8號)前方之紅磚道與第153號停車格及其後方第一至第二個 排水孔間之土地;446-1地號土地係為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3段5巷修德國小圍牆 旁之人行步道(長17公尺、寬70公分之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均採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 價,均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依法優先扣繳之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
5.
本件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 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 應就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 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六、本件拍賣446-1號土地為領有新北市政府
7.
重建字第1265號建造執照之基地範圍,除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 屬法定空地,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就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