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雨27二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段55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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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1.2
保證金:
22.3
總坪數:
161.6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61.6 坪
總現值:
117.6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553地號,面積 3,206 m2,持分 8/48,111.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3/27,總底價 217.1萬,保證金 43.5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2拍,2024/4/17,總底價 173.7萬,保證金 34.8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3拍,2024/5/8,總底價 139萬,保證金 27.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應買,2024/5/17~2024/8/16,總底價 139萬,保證金 27.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553地號土地目前種植水稻。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中。依前案鑑價報告所載,本件553地號為無臨路之水稻田。
2.
以上等情,法院及本公司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1‧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1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2‧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5.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553地號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11款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553地號
3,206 m2 × (8/48) × 2,200 元 - 111.2 萬元
= 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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