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癸2056二

雲林縣西螺鎮新宅段70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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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4 ~ 2024/09/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6
保證金:
17.6
總坪數:
195.3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95.3 坪
總現值:
90.4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新宅段 701地號,面積 4,305 m2,持分 3/20,87.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24,總底價 136.8萬,保證金 27.4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4/5/15,總底價 109.5萬,保證金 21.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4/6/5,總底價 87.6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稱701地號土地上有鐵皮倉庫座落,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 不在拍賣範圍內,部分種植農作物,上有水井,依法為土地之一部分,惟未經 鑑界無從確定是否坐落拍賣土地上,拍定後水井及抽水設備不點交,土地上之 農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倘拍定後 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 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 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方式:分別標價、拍賣。六、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3.
拍trial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 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 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 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 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 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 同承買。
5.
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1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6.
7.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新宅段 701地號
4,305 m2 × (3/20) × 1,400 元 - 87.6 萬元
= 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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