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癸2056一

雲林縣西螺鎮大新段508-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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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4 ~ 2024/09/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8.1
保證金:
19.7
總坪數:
23.6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23.6 坪
總現值:
33.3 萬
拍後增值:
-6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大新段 508-4地號,面積 155.8 m2,持分 1/2,98.1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24,總底價 153.2萬,保證金 30.6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2拍,2024/5/15,總底價 122.6萬,保證金 24.5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3拍,2024/6/5,總底價 98.1萬,保證金 19.6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稱508-4地號土地上有二棟房屋座落,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 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他項權利:無。
3.
拍賣方式:分別標價、拍賣。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 同承買。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 始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人。
5.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6.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 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大新段 508-4地號
155.8 m2 × (1/2) × 4,272 元 - 98.1 萬元
= -6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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