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未60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段110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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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7 ~ 2024/08/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
保證金:
9.6
總坪數:
6.6
坪單價:
7.3萬/坪
持分地坪:
6.6 坪
總現值:
49.5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1106地號,面積 74 m2,持分 1/5,32 萬
(商業區 )
2.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1108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1/5,16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10,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1.4萬/坪,流標
2拍,2024/5/2,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9.1萬/坪,流標
3拍,2024/5/22,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7.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民國112年12月26日地政人員及鑑價報告指出,拍賣標的2筆土地上部分為空地,部分應為門牌號碼林園區開南街57巷1號、2號房屋座落(實際面積、座落位置應經鑑界測量)。債務人無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實際詳細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拾捌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拍賣標的上座落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六、優先承買:拍賣標的上座落之房屋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租地建屋之規定,有優先承購權,且優先於共有人。本件土地僅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者,則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其中一人為上開房屋之所有人且提出分管或承租土地之契約佐證,得優先於其他共有人承購。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5.
本件標的物如有分割訴訟者,請即向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1106地號
74 m2 × (1/5) × 22,700 元 - 32 萬元
= 1.6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1108地號
35 m2 × (1/5) × 22,700 元 - 16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0
3拍 不點交
51.2 坪 / 167.8 萬
2024/7/11
1拍 點交
29.9 坪 / 620 萬
2024/7/18
3拍 不點交
23.8 坪 / 8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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