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誠28003甲

新北市貢寮區龍崗段35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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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4 ~ 2024/09/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65.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65.9 坪
總現值:
26.1 萬
拍後增值:
-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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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龍崗段 352地號,面積 262 m2,持分 1/12,3.2 萬
2.
新北市 貢寮區 龍崗段 353地號,面積 2,351.3 m2,持分 1/12,28.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4/16,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4/5/7,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4/6/4,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1.民國112年10月2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地號352土地係位於貢 寮區嵩陽街12號建物東北方約32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部分為馬路及 產業道路,部分為溪溝流失;
3.
地號353土地係位於貢寮區嵩陽街12號建 物北方約25公尺處之土地,目前使用現況係種植有農作物。本件執行標的依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 區計畫」之「農業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 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農作物、地上 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 意,拍定後不點交。2.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 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 受(或承受)。3.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 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4.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 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0元。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龍崗段 352地號
262 m2 × (1/12) × 1,200 元 - 3.2 萬元
= -0.6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龍崗段 353地號
2,351.3 m2 × (1/12) × 1,200 元 - 28.8 萬元
= -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6
1拍 不點交
10.2 坪 / 2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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