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磚造平房坐落(門牌號碼為安業159號)、及放置花盆及植 栽,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 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土地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證 明文件正本供本院審查)
3.
土地謄本上有註記複丈費1200元未繳,應買人請務必自行查明實際欠繳之 金額,拍定後應自行負責繳清所欠之款項,拍定人如未自行繳清,將不得 辦理移轉登記。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 明,審慎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