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辛65652一

屏東縣萬丹鄉後村村後庄路201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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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7 ~ 2024/09/26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14.5
保證金:
42.9
總坪數:
22.9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29.4 坪
公告建坪:
22.9 坪
總現值:
53.5 萬
拍後增值:
-11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22.9 坪
其他內容:
2層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萬丹鄉 田厝段 2086地號,面積 3,406 m2,持分 2/70,165.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萬丹鄉後村村後庄路201號,建號 暫744,持分 1/2,48.7 萬
1層:73.442層:78.24合計:151.68 (二層樓房)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9,總底價 335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14.6萬/坪,流標
2拍,2024/5/30,總底價 268萬,保證金 53.6萬,坪單價 11.7萬/坪,流標
3拍,2024/6/20,總底價 214.5萬,保證金 42.9萬,坪單價 9.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拍賣之建物坐落於本件拍賣2086地號土地上,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2086地號土地上有數棟第三人建物坐落,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暫744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2086地號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 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土地上復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也 不點交,地上權人及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地上權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 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地上權人與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地上權人有最優先承買 權,惟若地上權人未實際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 地者,不得主張優先承買權。又若地上權人未主張優先承買,而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 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 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 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208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6.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 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萬丹鄉 田厝段 2086地號
3,406 m2 × (2/70) × 5,500 元 - 165.8 萬元
= -11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0
2拍 不點交
26.3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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