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板金職九115

新北市樹林區石灰坑段石灰坑小段8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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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4.4
保證金:
18.9
總坪數:
29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97 坪
總現值:
117.8 萬
拍後增值:
2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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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石灰坑段石灰坑小段 88地號,面積 15,708 m2,持分 1/16,94.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5/8,總底價 118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標的88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位於民和街111巷6號西南方,現為雜木林、另其上有數棚架、鐵皮屋坐落。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六、據樹林地政事務所函示,本件拍賣標的88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石灰坑段石灰坑小段 88地號
15,708 m2 × (1/16) × 1,200 元 - 94.4 萬元
= 2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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