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未112

高雄市大寮區內湖段70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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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4 ~ 2024/09/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3
保證金:
6.7
總坪數:
17.4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17.4 坪
總現值:
23 萬
拍後增值:
-1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內湖段 702地號,面積 1,357 m2,持分 147/4000,12.8 萬
(保護區 )
2.
高雄市 大寮區 內湖段 716地號,面積 60 m2,持分 1/8,20.5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8,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4/5/29,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4/6/19,總底價 33.3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民國113年1月29日地政人員稱702地號土地位於水源路51巷7弄14號至22號之間,上有雜木、果樹及停車棚;716地號土地位於清峰街20巷23號旁,其上為竹林及空地。本件債務人無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參萬參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優先承買:本件土地僅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者,則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標的物如有分割訴訟者,請即向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內湖段 702地號
1,357 m2 × (147/4000) × 2,200 元 - 12.8 萬元
= -1.8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內湖段 716地號
60 m2 × (1/8) × 16,000 元 - 20.5 萬元
= -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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