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34

雲林縣斗六市十三段36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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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28 ~ 2024/09/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3.8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3.8 坪
總現值:
21.4 萬
拍後增值:
1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斗六市 十三段 365地號,面積 966.5 m2,持分 1/60,2 萬
2.
雲林縣 斗六市 十三段 384地號,面積 3,534.1 m2,持分 1/120,3.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8,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4/5/29,總底價 6.8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4/6/19,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65地號土地上有磚造瓦頂、磚造鐵皮頂平房多間,部分為私設巷道,384地號土地上有加強磚造二層樓房、磚造瓦頂平房多間,部分為庭院、私設巷道。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6.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斗六市 十三段 365地號
966.5 m2 × (1/60) × 4,700 元 - 2 萬元
= 5.6萬元
2.
雲林縣 斗六市 十三段 384地號
3,534.1 m2 × (1/120) × 4,700 元 - 3.6 萬元
= 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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