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物83161

高雄市甲仙區忠孝路190號7樓之9

3拍 不點交 待拍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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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35.2
保證金:
7.1
總坪數:
29.2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公告建坪:
29.2 坪
總現值:
4.2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0.3 坪
附建坪:
1.1 坪
公設坪:
17.7 坪
公設比:
60.8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甲仙區 甲仙段 61地號,面積 1,519.6 m2,持分 136/30000,6.4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甲仙區忠孝路190號7樓之9,建號 323,持分 1/3,19.2 萬
7樓層:102.42合計:102.42 陽台10.24、花台0.97 (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7層)
2.
高雄市甲仙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410,持分 173/10000,9.6 萬
共同使用部分:3388.17合計:3388.17
拍賣紀錄 (1)
2拍,2024/5/14,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3年2月21日履勘時,屋內佈滿灰塵,顯久無人居住,除房間內有床頭組、衣櫃,無其他家 電、家具。有電但無水。屋內有多處壁癌且有漏水現象。
2.
無他項權利設定。
3.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本件標的一併買受,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4.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5.
債權人稱債務人有積欠管理費(每月900元),無車位。惟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之多寡及拍 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 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又應買人應注意 拍定後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6.
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 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甲仙區 甲仙段 61地號
1,519.6 m2 × (136/30000) × 6,046 元 - 6.4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3拍 不點交
26.1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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