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2年12月12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大湖鄉大湖段208-62地號 土地部分道路,部分建物坐落,部分雜竹及水池空地;209-3地號土地部分建物坐落,部分 空地;224-56地號土地為數棟建物坐落。
2.
113年1月23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稱:查封之建物係其及家屬自住,另一個共有人陳盛才 也住在這。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 但2樓部分有些滴水。
3.
113年1月30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224-56地號土地上建物為債務人及其家人居住使 用,建物(社寮角18號)為鋼筋混凝土造3層樓建築物,坐落之基地為大湖段224-56地號土 地。
4.
依本件209-3地號土地土地標示部地上建物建號:共3棟。
6.
209-3及224-56地號土地現況坐落多棟透天厝、平房及部分空地。 六、本件拍賣除暫編1562建號外,其餘土地上坐落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非屬拍賣標的,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7.
依本件暫編1562建號建物測量成果圖所載,查封建物總面積為288.1平方公尺,其中130.98 平方公尺坐落鄰地。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8.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