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3竹金職方40乙

新竹縣新埔鎮南平段119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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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5 ~ 2024/10/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8.4
總坪數:
194.9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94.9 坪
總現值:
90.2 萬
拍後增值:
-10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南平段 1199地號,面積 12,330.6 m2,持分 5307/101560,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15,總底價 300萬,保證金 60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4/6/5,總底價 24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4/6/26,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法院113年1月10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1199地號為雜木林。以上等情,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法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玖拾貳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無抵押權設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6.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法院仍得依職權選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南平段 1199地號
12,330.6 m2 × (5307/101560) × 1,400 元 - 192 萬元
= -10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5 ~ 2024/10/4
應買 不點交
128.2 坪 / 11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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