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127

雲林縣古坑鄉東陽段125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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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
保證金:
0.7
總坪數:
2.7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13.2 萬
拍後增值:
9.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古坑鄉 東陽段 1251地號,面積 45 m2,持分 1/10,2.3 萬
2.
雲林縣 古坑鄉 東陽段 1253地號,面積 43 m2,持分 1/10,1.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5/15,總底價 4.2萬,保證金 0.9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1253地號土地為道路,1251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古坑鄉 東陽段 1251地號
45 m2 × (1/10) × 15,000 元 - 2.3 萬元
= 4.5萬元
2.
雲林縣 古坑鄉 東陽段 1253地號
43 m2 × (1/10) × 15,000 元 - 1.2 萬元
= 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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