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助讓1261乙

苗栗縣通霄鎮土城段951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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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列管
  • 2024/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2
保證金:
8.7
總坪數:
141.2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41.2 坪
總現值:
41.5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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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土城段 951地號,面積 2,192 m2,持分 1/8,25.6 萬
2.
苗栗縣 通霄鎮 土城段 952地號,面積 1,542 m2,持分 1/8,17.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8,總底價 54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1拍,2024/6/19,總底價 54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113年1月19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 查封之
2.
952地號現為雜木、雜竹林,無臨路。
3.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 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4.
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 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 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 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六、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 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 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土城段 951地號
2,192 m2 × (1/8) × 890 元 - 25.6 萬元
= -1.2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土城段 952地號
1,542 m2 × (1/8) × 890 元 - 17.6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7
2拍 不點交
99.5 坪 / 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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