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板金職九169甲

新北市永和區信義段48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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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1.2
保證金:
42.2
總坪數:
4.6
坪單價:
45.5萬/坪
持分地坪:
4.6 坪
總現值:
283.9 萬
拍後增值:
7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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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永和區 信義段 480地號,面積 358 m2,持分 3/70,211.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22,總底價 330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71.1萬/坪,流標
2拍,2024/6/19,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2.8萬,坪單價 5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480地號土地於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地政人員導往至現場指界,據地政人員稱此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永和區信義路17巷3弄1號前、17巷9弄及信義路5巷2號到8號前約1公尺左右之既成巷道。本件係拍賣上開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使用分區:(空白)、使用地類別:(空白),前開資訊揭露給投標人參考,惟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再自行查詢該土地之使用有無法令上限制,得標後不得以無法使用此土地而主張異議、或主張撤拍或請求損害賠償。
3.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本件前開資訊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投標人為自然人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不能提出國民身分證者,應提出相類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當之證明文件影本。未提出者,應於開標結束前提出。
7.
本件土地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應買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地號是否有無訂立私有三七五租約、土地徵收與協議價購或其他,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法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0.
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及位置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經地政人員指界時有難以精準指界實際座落位置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實際座落位置,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另地政人員指界地點、範圍及位置與實際地點、範圍及位置定有些許落差,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不同意此拍賣條件者,請勿投標應買。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永和區 信義段 480地號
358 m2 × (3/70) × 185,011 元 - 211.2 萬元
= 7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11
2拍 不點交
3.6 坪 / 272 萬
2024/7/17
3拍 不點交
9.1 坪 / 422.4 萬
2024/7/19
1拍 部分點交
11.8 坪 / 1,335 萬
2024/7/23
2拍 不點交
2.4 坪 / 2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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