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40

雲林縣土庫鎮新北段53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3.3
  • 43 點閱
  • 1 列管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3
保證金:
10.7
總坪數:
33.2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33.2 坪
總現值:
37.3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新北段 539地號,面積 2,641 m2,持分 283/6930,52.3 萬
2.
雲林縣 土庫鎮 新北段 540地號,面積 83.8 m2,持分 7/300,1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22,總底價 83.1萬,保證金 16.7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4/6/12,總底價 66.5萬,保證金 13.3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540地號土地為道路,通往539地號土地,539地號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內之建物(右側有三合院、圍牆,三合院中間空地推放不明材料,右護龍前端及正身左側均有鐵皮加蓋),部分種植地瓜葉。上開建物、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3.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新北段 539地號
2,641 m2 × (283/6930) × 3,400 元 - 52.3 萬元
= -15.6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新北段 540地號
83.8 m2 × (7/300) × 3,400 元 - 1 萬元
= -0.3萬元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土庫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