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位於門牌號碼三層老街110巷7號 房屋對面,現狀為倒塌之土造建物,至於與其相連之磚造建物有無用占用 不明,應以鑑界為準。
2.
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含地上物、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 用情形以鑑界為準,並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 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有無臨路,曾否協議 價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 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 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4.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