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55

雲林縣四湖鄉西頂段59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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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8
保證金:
7.4
總坪數:
213.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13.3 坪
總現值:
43.1 萬
拍後增值:
6.3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599地號,面積 427.9 m2,持分 3381/25000,9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600地號,面積 1,045.1 m2,持分 2904/5000,26 萬
3.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601地號,面積 548.3 m2,持分 1837/25000,1.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5/29,總底價 57.2萬,保證金 11.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6/19,總底價 45.8萬,保證金 9.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599地號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內之二層樓建物,部分為雜樹,未臨路,需經600地號土地,惟執行時無路可達其上;600地號土地上有不在拍賣範圍內之平房,部分為雜林,二層樓建物之遮雨棚有部分在其上,部分為空地,堆置雜物;601地號土地部分為蓄水池,部分為雜林,部分為空地,其上堆置板模。上開建物、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601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3.
601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公司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4.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599地號
427.9 m2 × (3381/25000) × 1,300 元 - 9 萬元
= -1.5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600地號
1,045.1 m2 × (2904/5000) × 550 元 - 26 萬元
= 7.4萬元
3.
雲林縣 四湖鄉 西頂段 601地號
548.3 m2 × (1837/25000) × 550 元 - 1.8 萬元
= 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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