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本標拍賣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門牌號碼大潭路13-1號、13-2號、13-3號、13-5號、13-6號及數棟未懸掛門牌之建物坐落,地上物均非在本標拍賣範圍內。2.本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不點 交。
3.
本標係拍賣888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888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 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否則應買或優先 承買無效。六、本標拍賣土地登記謄本標示部之其他登記事項有「法定空面積」之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