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宙93984六

桃園市復興區竹頭角段75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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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6/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149.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49.6 坪
總現值:
73.6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停車場用地,住宅區(二)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竹頭角段 757地號,面積 4,944 m2,持分 5/50,75 萬
(停車場用地,住宅區(二) )
法院筆錄 (5)
1.
依本院112年11月2日查封筆錄之指界情形,本標拍賣土地為山溝、雜樹 林,往下延伸至門牌號碼頭角53號房屋前方之空地,其上有一鐵皮建物佔 用,惟據門牌號碼頭角53號屋主稱前開建物無人使用且不清楚為何人所搭 建。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不包含土地上之定著物等,且定著物之占有 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 人自行處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佔用,且為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 點交。
2.
復區工字第35974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本標 土地為石門水庫水源特定區計畫(民國87年8月25日)停車場用地及住宅區
3.
,其公共設施用地欄記載「本計畫地區之商業區、住宅區、旅館區及 其他都市發展用地,應依都市計劃山坡地開發審議規範之規定擬定細部計 畫及規劃建設污水、垃圾等環保設施,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 發照建築。『遊2』及『住
4.
』部....詳請參閱該都市計劃書」,供投標 人參考,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 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8.
本標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 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竹頭角段 757地號
4,944 m2 × (5/50) × 1,488 元 - 75 萬元
= -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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