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3年2月21日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267地號:為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36巷
4.
1268地號: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36巷
6.
1291地號:為門牌號碼 『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36巷2號』建物之基地。
7.
1293地號:位於門牌 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36巷47號』建物旁,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鐵皮 房屋占用。
8.
1416地號: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89號』 建物北方約8公尺處,目前作為道路使用。
9.
457地號:為門牌號碼 『新北市瑞芳區大埔路
13.
1247地號:為門牌號碼『新 北市瑞芳區大埔路89號』建物前方空地。
14.
1302地號:為門牌號碼 『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
16.
781地號:部 分為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22號』建物占用;部分為果樹、部分 為菜園,部分為雜木林。
17.
1238地號:部分為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 區瑞竹路
19.
790地號: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
20.
47 號』建物後方約8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21.
1248地號: 為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
23.
1249地 號:為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37號』建物基地。
24.
1292地號:部分為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瑞竹路8號』建物基地,部分為鐵 門、部分為棚架。」等語。依據民國113年3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部分土地上已有建築物(產權待確 認),部分土地為雜木林且無路可達,土地均為持分且所有權人數眾多,整合 不易,故市場接手性差。除吉慶段457地號土地位於區域中心內,其餘土地位於 鄉村區域中心外圍。土地地勢:除吉慶段457地號、吉安段
25.
790地號土地為陡坡外,其餘土地為緩坡。鄰接道路狀況:吉安段
27.
1416地號土地:道路用地。吉安 段1267地號:東側臨約6公尺寬之瑞竹路36巷。吉安段1291地號:西側臨約6公 尺寬之瑞竹路36巷。吉安段1293地號土地:位於巷底,西側臨約6公尺寬之瑞竹 路36巷。吉慶段457地號:北側臨約5公尺寬之大埔路、西側臨約4公尺寬之大埔 路。1247地號:北側臨約6公尺寬之瑞竹路。1238地號:西側臨約6公尺寬之瑞 竹路。1248地號:北側臨約6公尺寬之瑞竹路。1249地號:北側臨約6公尺寬之 瑞竹路。」等語。 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14筆)應有部分。上揭各門牌建物、鐵皮屋、鐵工 廠(含雨遮)、車庫、棚屋、菜園、果樹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又系封土地上倘 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上開各門牌建物、鐵皮屋、 鐵工廠(含雨遮)、車庫、棚屋、菜園、果樹、及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 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第781地號土地部分劃為鄉村區。 依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3年4月17日新北工建字第1130700376號函稱: 「
28.
吉安段790地號土地,部分土地係70使字第4326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 2752號建造執照)及70使字第4346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1號建造執照); …。
29.
吉安段1291地號土地,部分土地係70使字第4326號使用執照(69建 字第2752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部分土地依該執照卷內原核准配置圖載示 為私設道路(即私設通路)…。
30.
吉安段1302地號土地,係70使字第4346 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1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31.
吉安段1293地號 土地,部分土地係70使字第4346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1號建造執照)之建 築基地;部分土地依該執照卷內原核准配置圖載示為私設道路(即私設通路) …。
33.
1268地號土地,依70使字第4346號使用執照(69建字 第2751號建造執照)、70使字第4345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48號建造執 照)、70使字第4326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2號建造執照)、70使字第4347 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3號建造執照)、70使字第4344號使用執照(69建字 第2768號建造執照)、70使字第4348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23號建造執 照)、70使字第4343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639號建造執照)、70使字第4327 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0號建造執照)卷內原核准配置圖載示為私設道路 (即私設通路)…。(六)吉安段1267地號土地,係70使字第4348號使用執照 (69建字第2723號建造執照)、70使字第4343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639號建 造執照)、70使字第4327號使用執照(69建字第2750號建造執照)分屬上開3張 執照之建築基地。」等語。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