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由本院決定,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 亦得撤銷。
3.
本標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 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 本件投標。
6.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由本院決定,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 亦得撤銷。
8.
995地號現為雜樹林。另依蘇澳鎮公所使用分區證明書987地號所 屬使用分區為保護區、995地號為溝渠用地,所屬都市計畫案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 市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82年7月13日),其備註欄亦載有『995地號為公共設施保 留地,土地取得之方式為徵購』。此供投標人參考。
10.
本標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 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 本件投標。
11.
本標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得行使優先承買權之標的應一 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 剩餘標的為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