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查封物應分1-7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不動產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 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2.
本標執行標的所屬地號現為休耕之田地。另依蘇澳鎮公所使用分區證明書956地號所屬使 用分區為溝渠用地、957與959地號為保護區,所屬都市計畫案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 都市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82年7月13日),其備註欄亦載有『956地號土地為公共 設施保留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購』。此供投標人參考。
5.
本標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得行使優先承買權之標的應一 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 剩餘標的為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