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良3746

苗栗縣後龍鎮過港段13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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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
保證金:
9.6
總坪數:
21.1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21.1 坪
總現值:
18.2 萬
拍後增值:
-2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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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133地號,面積 795 m2,持分 9/180,27 萬
2.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132地號,面積 708 m2,持分 23/540,21 萬
法院筆錄 (7)
2.
民國113年3月5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32地號土地有部分道 路、數棟房屋坐落(門牌:南港里山邊88號、二層樓透天無門牌、廢棄無門 牌)。133地號土地有部分雜草地、門牌山邊
3.
134號房屋及數棟無門牌 房屋坐落,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
4.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8.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9.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10.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1.
本件132地號土地有設定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133地號
795 m2 × (9/180) × 2,600 元 - 27 萬元
= -16.7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過港段 132地號
708 m2 × (23/540) × 2,600 元 - 21 萬元
= -1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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