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376地號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2年9月26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76地號土地位於石門分駐所(地址: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94號)南方約3500公尺處,目視為雜木 林,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土 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7.
優先承買權:376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 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