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3中金職同70

臺中市北屯區松茂段107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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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38.4
總坪數:
6.2
坪單價:
20.7萬/坪
持分地坪:
6.2 坪
總現值:
94.4 萬
拍後增值:
-3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何棋澄
何棋澄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安鑫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F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北屯區 松茂段 1078地號,面積 4,762 m2,持分 43/10000,128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12,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25.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3.
本件拍賣土地據管理員稱自九二一地震土地上之建物倒塌後,系爭土地即作為停車場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人人自行查證並注意。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應於本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法院果股陳報,則於優先承買權訴訟確定後,再依確定判決結果通知拍定人、承受人或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款,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承受人即優先承買權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3年2月1日中市都建字第1130022268號函,系爭土地領有81中工建建字第1787號建築執照套繪在案,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土地使用上之限制,拍定後不得主張瑕疵。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北屯區 松茂段 1078地號
4,762 m2 × (43/10000) × 46,100 元 - 128 萬元
= -3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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