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年1月30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後龍鎮苦 苓腳段688地號土地上土地公廟坐落,部分為水溝、空地和田;688-2地號 土地上有土地公廟(與688地號土地上同
3.
113年2月29日、3月21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688地號土地為土地 公廟坐落,水溝、空地,部分為田;688-2地號土地為土地公廟,部分道 路。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688地號土地上1j4部分為土地公廟坐 落,部分田地,部分空地,部分水溝;688-2地號土地上部分為土地公廟坐 落,部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