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編號3土地是道路。編號2位於對面水溝以內之 土地。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為道路。編號2土地現況為溝渠,其上鋪設水 泥,部分供種植使用。編號3土地現況為灌溉用溝渠。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票匭號碼是否正確。 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