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3竹金職方75甲

新竹縣關西鎮老社寮段13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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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20.2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20.2 坪
總現值:
33.5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老社寮段 135地號,面積 3,346 m2,持分 1/50,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6/26,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法院113年3月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門牌號碼關西鎮老社寮47號之三合院及47─1號之三層樓房屋,其餘為位在前開房屋後方之雜林、空地。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以上地上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4.
本件土地未設定抵押權。
5.
本件分甲、乙二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六、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
7.
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老社寮段 135地號
3,346 m2 × (1/50) × 5,000 元 - 32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7/2
3拍 不點交
0.5 坪 / 218 萬
2024/7/17
2拍 不點交
10.6 坪 / 16 萬
2024/7/18
3拍 不點交
244.9 坪 / 128 萬
2024/7/18
3拍 不點交
106.5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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