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讓28880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23鄰雙龍街7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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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60
保證金:
92
總坪數:
51.7
坪單價:
8.9萬/坪
持分地坪:
22.4 坪
公告建坪:
51.7 坪
總現值:
40 萬
拍後增值:
-22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9.5 坪
增建坪:
22.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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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 631-25地號,面積 57 m2,持分 1/1,200 萬
2.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 632-42地號,面積 17 m2,持分 1/1,60 萬
建物 (2)
1.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23鄰雙龍街79號,建號 511,持分 1/1,135 萬
一層:48.75二層:48.75合計:97.5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
2.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23鄰雙龍街79號,建號 1272,持分 1/1,65 萬
一層:8.17二層:8.17三層:56.92合計:73.26 (住家用、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9)
2.
112年12月1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張○○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入 內檢視內部情形為:「查封之631-
3.
632-42地號坐落本件查封之511建號建物,另631-25 地號部分面積為道路,建物
4.
二樓後方及三樓均係增建」,債權人代理人請求就增建部分 一併測量查封,第三人張○○在場稱:「建物現由其與債務人哥哥居住使用,係債務人同意 讓渠等無償使用,且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5.
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 死亡等情事,已如前述。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實 際情況不符,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6.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現況為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7.
不動產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拍賣之暫編127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得標人應負擔被建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 保請求權。
13.
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 631-25地號
57 m2 × (1/1) × 5,400 元 - 200 萬元
= -169.2萬元
2.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 632-42地號
17 m2 × (1/1) × 5,400 元 - 60 萬元
= -5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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