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土地經本院於113‧4‧22現場執行,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2土地上有數間建物,編號
8.
3土地為其周邊道路巷道。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需就本件拍賣土地全部一併買受。
9.
本件編號2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