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上有非債務人種植之芒果樹(非本件拍賣範圍)占用,拍定後不點 交。
6.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 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 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9.
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 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 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